时间:2025-10-10 14:56 浏览次数: 来源: 字号:[ 大 中 小 ]
根据《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61号令)、《江苏省城建档案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第184号令)、《无锡市档案管理条例》等相关政策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按规定要求向属地城建档案管理机构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2025年9月,无锡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无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接收到下列建设单位所移交建设工程档案,现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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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接收凭证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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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无锡运通涂装设备有限公司 |
运通智能涂装产线系统开发与制造基地建设项目 |
(2025)0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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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无锡安云置业有限公司 |
XDG-2022-31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 |
(2025)0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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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无锡兴宸达置业有限公司 |
XDG-2021-71号地块定销商品房开发建设项目(西汀苑)(1-6#,P1开闭所,P2-P3变电所,P4垃圾站,西、北门卫,地下室) |
(2025)0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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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无锡城梁置业有限公司 |
XDG-2022-55号地块开发建设项目(1-7#、9#、10#、S1#、P1#、P2#、D1#地下室) |
(2025)0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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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无锡福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XDG-2019-29号地块二期4#楼及地下室 |
(2025)0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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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无锡龙渚置业有限公司 |
XDG-2021-64号地块开发项目 |
(2025)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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