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无锡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12-29 13:37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20-00484
- 生成日期
- 2020-12-29
- 公开日期
- 2020-12-29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内容概述
- 关于2020年无锡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情况的通报
显示全部表格信息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质安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监督检查机制建设,规范我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质量行为,确保我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我局根据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及《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的通知》(锡建质安〔2020〕43号)要求,于2020年9月28日至10月14日组织开展了2020年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查的对象为全市范围内开展材料类检测业务的各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检查组按照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有关文件要求,主要检查内容包括是否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检测,检测人员数量、资格是否符合要求,检测报告审核、签发人员是否符合规程要求,仪器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检测标准、检测能力要求,检测样品收样、养护、样品制作流转是否规范,检测原始记录填写信息是否齐全、规范,检测报告格式、评定方法、检测结论是否符合要求,每个检测机构抽查6-8个检测参数,重点考察检测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
从检查的总体情况来看,各检测机构基本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检测工作,人员及仪器设备的配备符合标准规范的要求,样品管理基本规范,绝大多数检测人员实际操作较熟练,数据填写、报告的审核、签发流程符合要求。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质量体系:少数检测机构的试验、审核人员项目授权不明确或授权项目数量超过规程规定;外地驻锡检测机构未将人员技术档案存档与分场所。
2、样品管理:部分检测机构对已检样品的留置、堆放及标签管理不规范,如防水涂料成型养护试件、保温砂浆成型试件无唯一性标识;少数检测机构在防水材料、管材管件、网格布等状态调节未严格按照检测标准要求执行;个别检测机构对混凝土、混合砂浆试块养护方式不规范。
3、环境设备:部分机构仪器设备使用记录填写不规范,回弹仪维护保养、率定不符要求;少数机构试验场所温湿度控制不满足标准要求,仪器设备维保不到位。
4、检测过程:部分检测机构在钢筋拉伸、混凝土抗压试验时加载速率超过标准规定;部分检测人员制样方法、制样过程不规范、操作不熟练;部分检测机构的原始记录中仪器设备、检测对象信息填写不齐全,数据修改不规范;部分机构现场实体检测方案编制不规范,存在如混凝土实体强度检测评定方法不正确、钢筋保护层允许偏差错误等。
三、处理意见
1、各检测机构应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全面自查自纠,采取相应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并于15日内将整改完成情况书面报送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经综合评价,江阴衡天建设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存在主体结构现场检测的检测能力不足、检测报告不规范等较多问题,对其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并督促其立即进行整改,待整改完成并经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复查合格后再行开展主体结构现场检测业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各检测机构要不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保障检测设施与环境、设备及场所符合要求,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检测技术标准。严禁超资质承接业务、随意压低检测费用、纂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等行为,保证检测数据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各检测机构要严格按照江苏省《江苏工程质量检测规程》的要求配备检测人员,进一步加强检测人员的上岗培训,采取技术校核、内审、管理评审、能力验证比对、技术业务培训等多种措施不断提高检测人员素质、提升检测质量水平。
(三)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建筑工程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综合运用监督检测等手段,及时发现和查处检测机构不依法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对于存在较多不良行为的检测机构,对其进行重点监管。
附件:附件:2020年无锡市材料类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双随机"检查问题汇总.docx
世界杯投注
2020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