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06 09:56 浏览次数:【字号:默认 大 特大】
- 信息索引号
- 014006569/2018-00207
- 生成日期
- 2018-06-01
- 公开日期
- 2018-06-06
- 发布机构
- 无锡市住建局
- 内容概述
- 关于《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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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做政策解读如下:
一、背景和依据
2017年11月20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主持召开了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审核通过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并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是认真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农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迫切要求。为巩固我市村庄环境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加快建设美丽乡村,根据中办、国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中共无锡市委办公室、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无锡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
二、《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着力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加快建设美丽乡村,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强富美高"新无锡打下坚实基础。行动目标——将整治提升三年行动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结合起来,到2020年,实现全市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明显增强,所有规划发展村庄改善提升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全覆盖、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覆盖、长效管护机制全覆盖,使我市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三、《三年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
突出了七个方面重点任务:一是加强村庄规划设计引导,分类有效推进规划发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二是推进村庄生活垃圾治理,到2020年,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长效的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监管制度"的"五有"要求;三是加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到2020年,全市农村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80%以上,其中锡山、惠山、滨湖、新吴区生活污水治理覆盖率达到100%,宜兴市达到80%以上,江阴市达到70%以上。同时,建立行之有效的运行维护机制,实现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第三方运行管理全覆盖;四是开展村庄厕所粪污治理,推进"厕所革命",深入开展露天粪坑和旱厕"清零行动"。到2020年,在江苏省卫生镇、江苏省卫生村创建全覆盖的基础上,使全市"全国卫生镇"创建成果走在全省前列;五是抓好农房建设管理。指导各市(县)区科学拟定农房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积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农房所有权、农房使用权等"三权"有效分离问题,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有序推进农房建设管理工作。结合传统村落和传统民居建筑保护工作,稳妥开展传统建筑保护修缮,弘扬传统文化、彰显江南地域特色;六是全面提升村容村貌,到2020年,全市建成30个特色田园乡村建设试点,率先建成60个环境改善提升示范村,引导全市所有规划发展村庄改善提升全覆盖;七是健全完善长效管护机制,到2020年,全市建设300个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示范村,实现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全覆盖。
四、《三年行动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统筹三年行动的组织实施、任务分解、指导协调和督查考核等;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市(县)区党委、政府对本地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负总责,对实施效果负责。各级政府统筹整合相关渠道资金,加大投入力度,合理保障三年行动运行管护资金并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支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引导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提供信贷支持,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三年行动落实。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各市(县)区摸清底数,编制完成行动计划报上级备核,并作为市级督导评估和安排中央和省、市奖补资金的重要依据。三是强化基层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强化党员意识、标杆意识,带领农民群众、协调社会力量参与,凝聚多方力量,助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落实。四是强化督查考核。整治提升行动目标纳入全市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定期组织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价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布,建立健全全方位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对年度考核达标的,足额发放奖补资金;对于工作不力、管理不善的部门和基层板块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五是营造浓厚氛围,增强全民参与美丽家园建设的主人翁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良好氛围。







